技术合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之一,国家、省各级政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技术合同有一系列优惠政策。
通过技术合同获得政策优惠的前提是认定登记,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办理对象、条件、政策优惠及办理流程。
在广东省珠海市辖区内注册的作为卖方(技术输出方)的法人单位、自然人(个人)和其他组织。合同卖方为境外机构的,可以书面委托境内买方办理。
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申请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或在合同履行期内进行申报登记,履行期已过的合同将不予受理。
登记时建议使用科技部编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文本可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官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下载)。
登记时建议使用科技部编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文本可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官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下载)。
若为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或涉及专利实施许可的合同,为准确掌握专利的最新状态,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专利代办处办理认定登记。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同文本原件、项目需求说明书原件、技术性费用清单。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技术资料原件、技术性费用清单。
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技术方案原件、技术性费用清单。
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技术方案原件、技术性费用清单。
1.减免增值税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四类技术合同(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中,开发和转让两类合同经认定登记,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减免增值税的优惠(通常为6%的税率)。
2.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登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可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证明材料
4.可作为职称评价的证明材料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统一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办理。
具体流程
1.申报人完善技术合同登记相关的单位信息,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审核通过。
2.申报人添加负责人,负责人激活账号,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3.负责人填报技术合同登记表,选择为合同买方或卖方,填写、提交技术合同登记表,填报和上传合同原件和相关资料后提交。
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审核技术合同有关材料,批复通过后,出具“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加盖“科技行政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5.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办理状态显示为“已分发”时,申请人“带合同和相关资料原件”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盖章领取认定登记证明。
办理时限
全年办理,自正式受理之日起3-5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