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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国知发运字〔202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制定《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6日 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 (2022)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落实为要、质量优先,进一步做好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指引。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纲要》和《规划》为总抓手,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落实为要,注重协调联动。对标《纲要》和《规划》部署,瞄准发展目标,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以定量指标为牵引推动知识产权强国重点任务落实。 加强统筹结合,注重系统集成。坚持稳字当头,一体化统筹推进《纲要》和《规划》实施,强化中长期目标和年度阶段性目标相结合,集成知识产权领域各类平台和项目载体,更加有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更好实现知识产权重点领域稳中求进。 遵循市场规律,注重质量优先。进入强国建设新阶段,坚持把高质量作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主旋律和硬任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依靠市场内生动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注重发展需求。聚焦知识产权领域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顺应产业变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更好满足创新发展需要。 (三)主要目标。 2022年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局省市联动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落实《纲要》和《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确立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一)发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指挥棒作用。坚持客观监测、科学评价,坚持激励与监管并重,强化与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政策协同,严把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统计范围,严格排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相关专利,常态化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量统计扣除工作。加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关专利指标评价与地方政绩考核的衔接工作。(战略规划司、运用促进司、审业部负责)不断优化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知识产权相关指标。(公共服务司负责) (二)抓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各地要强化预期性指标的导向性,分清市场和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知识产权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在导向性指标的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政策措施,深化指标实现产业基础、创新基础和人才基础。要提高考核指标的科学性,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与专利工作相关的考核指标体系,检查并剔除不符合实际的增长率评价指标,避免将专利申请数量作为部门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加强《纲要》和《规划》落实的衔接保障,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 向下滑动查 看 做好《纲要》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改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 (九)加强知识产权申请质量监测。加强专利申请质量统计监测和反馈,完善专利申请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地方授权率等结构性指标的监测评价和通报,巩固地方统计联系人机制,优化统计监测评价反馈工作闭环。(战略规划司负责)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质量监测机制,利用新技术手段精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提升监管效能。(运用促进司负责)各地区要积极落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监测和跟踪调查工作,及时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专利申请质量相关数据进行原因分析,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完善指标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加强《纲要》和《规划》主要指标的统计监测和发布工作。做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统计监测和年度计划衔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海外发明专利授权专项统计。巩固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发布机制。建立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战略规划司负责)各地区要做好本地指标质量分析,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有条件的地区要主动作为,推动本地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细化本地区、本部门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方向和具体任务,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和政策举措,抓好工作落实。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要在2022年12月15日前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成效以纸件和电子件形式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