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进行认定。
☑ 在我省依法注册,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 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
☑ 企业网上申报。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入申报模块据实填写相应内容,完成填写后进行保存,然后下载申报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上传并提交。企业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
☑ 对已申报并进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注:对《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于2024年6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须重新申请加入2024年度名单,才可享受政策。申报加入时间: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且未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并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2024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已列入名单企业在申报期内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根据相关提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支机构销售额及比重,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政策。
非增值税汇总纳税且为制造业的分支机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分别计算销售额及比重,分别确定能否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