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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申请版权需要什么手续?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比较多的。而文字作品是受保护的作品之一,文字作品的作者可能申请著作权的登记,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但如果设计有独到之处,有了独创性而受到保护,那么关于文字作品申请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和中衢集团一起来了解下吧! 文字作品指以文字、数字或书写符号创作的,用以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的创作成果。文字可以是汉文、少数民族文字、盲文,也可以是外文,符号不仅仅指文字,还指速记、电讯、数字、点字等、文字作品是最普遍采用的创作方式,但有些做品虽然表现为文字符号,实际上并非文字的组合,而是文字的艺术内涵,如:书法并非文字作品,而是美术作品, 是不是文字作品首先要考虑它的独创性,会议通知、启事、请柬、电话簿,都不受保护。 二、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的条件 (二)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三)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衢集团」知识产权与企业服务一站式平台,深耕行业10年经验,3000+企业服务客户案例,为您提供专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科技项目申报、品牌LOGO设计、知识产权贯标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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